11市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及整改任务的省直部门以及企业集团,分别汇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立督立改情况以及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在推进整改落实中,要站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督察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整改工作纵深发展,助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要从严从实制定方案,同步同向推进整改,建立健全整改机制,继续实行整改工作“332”领办机制,即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三人牵头领办重点整改事项,建立台账、清单,专啃整改“硬骨头”,持续发力,一抓到底,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彻底解决,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进展新变化,推动美丽山西建设迈上新台阶。(程国媛 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