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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证服务收费今后这样收

时间::2022-11-09来源: 世纪凤凰网

世纪凤凰网快报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保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公证服务收费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办理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公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按照服务成本,并考虑公证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设定最高限价的,涉及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等。如,证明证书、执照每件收取2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受益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0%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等。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免收公证服务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以按照《公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用。

  因公证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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